簡介

個人自願安排亦稱債務重組IVA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s),是根據「破產條例」第六章第二十及二十A條作出的債務安排。此法例是給予面臨破產之人士另一個選擇。債務重組屬於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分期還款計畫,申請人可在定期、定額、定息的情況下清還所欠債項。我們會委聘合資格的會計師作為申請人之擬定代名人,負責分析申請人的債務狀況及協助申請人向債權人提出一個還款建議。同時我們亦會委聘合資格的律師向法庭申請臨時命令禁止任何人針對申請人展開任何法律訴訟。當欠債總額佔75%以上的債權人同意計畫後,申請人便可根據建議內容還款。債務重組的還款時間平均為三到七年不等,視乎申請人收入及債務比例。

優勢

  • 毋須申請個人破產
  • 可享相對卡數較低利息
  • 有機會保留資產,包括居住的物業
  • 專業人士 (例如會計師、保險中介人等等) 亦可繼續持牌執業,不會因破產而失去工作或影響晉升機會

申請資格

  1. 資不低債 (所有資產總值不足以抵償債項)
  2. 入不敷支 (每月收入扣除基本開支不足以支付最低還款額)
  3. 申請人需有較穩定收入而不欲破產的人士
  4. 欠債金額超過每月薪金十倍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