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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申請「個人自願安排」需時多久?
問題二) 在進行「個人自願安排」期間,債務人要否還款嗎?
問題三) 誰會擔任「個人自願安排(IVA)」申請者的代名人?
問題四) 是否所有債權人同意還款建議書方可進行「IVA」?
問題五) 如何令債權人成功批核IVA?
問題六) 申請IVA人士,是否可保留物業??
問題七) 甚麼職業的人士適合申請IVA?
問題八) 若債務人申請「個人自願安排」,所有費用是否須要即時繳交?
問題九) 債務人所繳交之費用,當中包括甚麼支出?
問題十) 是否會計師已可處理整個IVA, 而無需委託律師樓辦理呢?
問題十一) 若債務人已經申請個人破產,可否再申請「個人自願安排」呢?
問題十二) 如申請「IVA」,破產管理署或法庭會否通知僱主?
問題十三) 如申請「IVA」,債權人會否通知債務人僱主或家人?
問題十四) 成功申請IVA後,還款期間如遇上失業或減薪,可如何處理?
問題十五) 若有任何疑問,有什麼途徑可供查詢?



問題

(一): 申請「個人自願安排」需時多久?

答:

一般來說申請「個人自願安排」需要約4至5個月時間完成全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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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二): 在進行「個人自願安排」期間,債務人要否還款嗎?

答:

債務人在未取得法庭臨時命令前,債權人是有權繼續向債務人要求償還欠款,
直至法庭臨時命令發出後,而實際情況,申請期間大部份債權人均會暫緩追討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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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三): 誰會擔任「個人自願安排(IVA)」申請者的代名人?

答:

以往,根據破產(修訂)條例(香港法例第6章)代名人(Nominee)是指破產管理署署長,又或一名法院認為他的資格及經驗能勝任執行與自願安排「IVA」有關職務的人。但由2002年9月起,香港破產管理署署長,己經停止為個人自願安排「IVA」的申請者擔任代名人,而本所之指定代名人均為法庭認可之專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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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四): 是否所有債權人同意還款建議書方可進行「IVA」?

答:

香港破產管理署於1998年引入「個人自願安排」的機制,為債務人提供破產以外的另一個具有法律效力之處理欠債方法。債務人所提出的債務安排建議,只需要有總欠債金額75%或以上的債權人同意,便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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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五): 如何令債權人成功批核IVA?

答:

「IVA」的成功率均視乎你的欠債、資產、入息、還款能力及誠意等因素,因此很難一概而論。而本行資深的 專業會計師及債務分析員會按申請者的資產及負債情況作詳細分析,從而製定一個債權人及債務人同樣接受的方案。(注意:根據香港法例,只要得到75%總欠債金額的債權人同意還款建議書,「IVA」就可以獲得通過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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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六): 申請IVA人士,是否可保留物業?

答:

視乎物業的資產淨值,而實際成功個案正資產物業中也有機會可被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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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七): 甚麼職業的人士適合申請IVA?

答:

任何職業的人士,不論受薪或自僱人士,只需提供認可的入息証明,均可申請I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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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八):若債務人申請「個人自願安排」,所有費用是否須要即時繳交?

答:

債務人均可分段繳交所有費用,以減輕他們的財政壓力,讓他們有足夠能力及時間支付有關的專業費用,令「個人自願安排」得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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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九): 債務人所繳交之費用,當中包括甚麼支出?

答:

事費用包括律師費、代名人費用及其他行政費。但當中並不包括法庭費 (Court Fee) 所有收費會於訂立合約時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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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 是否會計師已可處理整個IVA, 而無需委託律師樓辦理呢?

答:

事實上,IVA涉及繁複法律程序,亦非只是數字上的計算,因此必須結合律師樓及會計師辦理IVA,才可達到理 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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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一): 若債務人已經申請個人破產,可否再申請「個人自願安排」呢?

答:

如果欠債人已經申請個人破產,無論已發出破產令與否,他都有權申請「個人自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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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二): 如申請「IVA」,破產管理署或法庭會否通知僱主?

答:

「IVA」並不是一個法庭訴訟。IVA只是債權人與債務人透過法庭進行之債務重組,當中並不涉及第三者,所以 不會通知債務人的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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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三): 如申請「IVA」,債權人會否通知債務人僱主或家人?

答:

根據本行經驗及以往的成功個案,債權人並不會通知債務人之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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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四): 成功申請IVA後,還款期間如遇上失業或減薪,可如何處理?

答:

申請者可透過IVA代名人向債權人申請延期供款或減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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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五): 若有任何疑問,有什麼途徑可供查詢?

答:

本行擁有一隊專業的團隊,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費債務分析及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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